点击数:4842024-05-23 15:22:36 来源: 厦门市德振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税审_所得税汇算_土地增值税清算_税务筹划_公司注册_代理记账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小编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10个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否为应税收入?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本期实际抵减额”部分,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综上,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收款或未开票不确认收入是否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只要同时符合这四项原则,不管是否收到货款或开具发票,都须确认收入。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扣缴手续费是否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产或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是否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产品发生退货时,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培训服务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